联合行业协会,推进排污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排污许可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环办环评函〔2019〕271号)要求,发挥各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各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排污许可工作任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部分行业协会座谈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国英主持会议,环评处、法规处、大气处、固体处、监测处、执法处等处室负责人到会介绍全省排污许可证工作进展及相关情况。按照今年排污许可证发放重点,有10个重点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介绍本行业发展现状、排污情况,提出推进排污许可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广东省肥料协会参加了此次会议。
自推行国家排污许可制以来,我省核发了22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截止2019年7月15日,共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5155个。按2017年版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目录,磷肥行业将在2019年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其他肥料制造要求2020年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其中,生产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钾肥的企业(不含其他生产经营者),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化学肥料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截止2019年7月15日,我省肥料行业已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企业5家,其中两家为水溶肥料、三家为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企业。
关于肥料行业排污许可工作,协会在会上也提出意见和建议:1、由于国家排污许可证的申报要填报许多表格,需要填报信息内容多,建议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申报的培训,特别是技术性方面的培训,扭转企业过多地依赖第三方机构的情况,避免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造成企业证后无法执行;2、复混肥料、水溶肥料生产工艺简单,排污环节较少,建议明确纳入实施简化管理产品目录;3、建议对纯粹的掺混工艺的掺混肥料生产,免于办理国家排污许可证。
根据本次会议精神,我省将更多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工作:1、加强对排污许可制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培训,通过协会引导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2、要求行业协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行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发挥指导作用,引导企业自已填报申请,实事求是;3、更多地参与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例如监督检查、信息核实、技术推广等工作。
虽然规定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时间是2020年,协会建议原排污许可证已经到期的,实施搬迁或改造的肥料企业直接申办国家排污许可证,避免到明年重新办理。HJ 86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工业》可在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gdsflxh.com/news/?12_1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