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肥料协会肥料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
广东省肥料协会
关于肥料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6〕1891号),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工作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为了推动我省肥料及相关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广东省肥料协会组织开展肥料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现参照有关规定制定肥料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
一、委托评价单位从广东省肥料协会网站gdsflxh.com下载或向协会秘书处咨询获取评价相关电子资料,包括委托书、协议书、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等。
二、委托评价单位向广东省肥料协会递交评价委托书、协议书、申请表的电子件及纸质原件(委托书一份,协议书和申请表二份)。《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在评价前可修改。
三、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核相关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四、接受委托后,双方协商具体评价时间、地点、方式,并签订评价协议。评价方式可以是会议、函审或现场评价,一般采取会议评价方式。
五、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5名或7名,根据项目内容、规模而定,从专家库中根据专业领域进行遴选,专家组名单会商委托单位后与专家进行沟通确定。
六、评价费用包括专家费用、会议室、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组织单位协调服务费等。具体评价费用将根据项目的评价内容、方式、地点等,在评价协议中确定,委托单位按规定时间交付,协会开具增值税服务发票。
七、按规定程序组织评价。在评价会议的3个工作日前给每位专家提供一套评价材料。如委托方确有保密需要时,采用会议现场提供资料。评价会议由推选的组长主持,专家组现场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八、评价会议结束后5天内,协会秘书处完成填报《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并呈报广东省肥料协会进行审批。最终评价报告一式五份,在评价会后10天内印制签字、盖章、寄送委托评价单位。
九、做好资料存档。评价委托书、协议书、评价报告最终稿、专家个人意见表、组长签字的评价结论、专家签名表、评价提供的材料(申请表、附件及证明材料)等均保存于协会秘书处,并执行保密制度。
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石化办公副楼
联系电话:020-83333918
传真:020-83367622
邮箱:10000@gdhfgyxh.com
附件:1、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
2、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3、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格式
广东省肥料协会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