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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农资产品继续列入2017年广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
时间:2017-01-22 作者:
根据广东省省质监局2017年1月17日印发《2017年广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的通知,复混肥料等6种农资产品继续列入2017年广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具体名单见附表。
《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有关监督抽查后处理的规定要求,依法及时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及拒检企业,及时将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后处理情况上报。同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附:2017年广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农资产品部分)
序号 | 产品分类 | 备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242 | 农业生产资料 | 化肥、农药及农用塑料制品 | 复混肥料 | |
243 | 磷肥 | |||
244 | 氮肥 | |||
245 | 钾肥 | |||
246 | 农药 | |||
247 | 农用塑料薄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