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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耕肥总站组织全省肥料生产企业开展肥料生产和产品质量双安全工作

时间:2017-05-11      作者: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7]209号)以及《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粤农函〔2017〕445号)文件精神,近日,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印发了《关于确保肥料生产和产品质量双安全的通知》(粤农耕肥〔2017〕17号),要求各肥料生产企业做好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广东省肥料生产和产品质量双安全。一是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肥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使用有潜在风险的城市污泥、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为原料生产肥料;二是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严把产品质量关,不人为添加肥料登记不允许添加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防病虫害农药,加大检测力度,避免有效成分与含量不足;三是要保证登记资料真实有效,严禁编制虚假检验报告和田间试验报告;四是要规范包装标识内容,不擅自修改肥料包装、标签内容,不夸大宣传,做好产品溯源工作;五是要提升农化服务水平,拓展销售模式,为农户提供整套种植指导服务方案,扩大安全优质肥料的使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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