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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修订印发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2-09-01 作者:
为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管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8月22日印发(发改经贸规〔2022〕1320号)。其中提出:
氮磷及复合肥储备分省(区、市)布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全国化肥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综合考虑各地农业用肥量、化肥生产运输能力等情况研究确定,并由承储企业在中标区域内合理选择存储库点。
粮食主产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任务中,尿素占比不低于本地区储备规模的30%。
附件: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