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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时间:2020-04-13      作者:

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适用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工作。

一、监督抽查的产品

(一)抽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化肥。

(二)监督总体:广东省生产流通领域与抽的样同一标称生产者商标、同一标准、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集合。

二、抽样、检验程序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

(二)T/GDAQI 020-2020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规范》

(三)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程序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检验程序的法定性与有效性予以补充。

三、抽样方案

)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其中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用,每组具体数量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1组数量

2组数量

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

500g

500g

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500g

500g

3

有机肥料

500g

500g

4

尿素

500g

500g

5

过磷酸钙

500g

500g

6

水溶肥料

500g(ml)

500g(ml)

(二)抽样方法。确定被抽样对象应符合T/GDAQI 020-2020《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规范》5.3.3.3和第6章抽样的相关要求。

1.固态肥料:

a.每次抽查确定3个独立包装的肥料作为一个抽样单元,从单个包装抽取样本时应按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

b.掺混肥料抽取的总样本量不得少于4kg,其余商品抽取的总样本量不得少于3kg

样本的缩分:将份样混合在一起构成集样,将集样迅速混合均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缩分至约1000g,平均分为2份,装于洁净、干燥的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带内盖的塑料瓶中。

2.液态肥料:

液态肥料商品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随机抽取2个独立包装,单个包装体积不少于500ml;若单个包装体积低于500ml时,则抽取多个独立包装,分成2份,且每份不少于500ml

封样要求:抽取的样品应当场封样,由抽样单位抽样人员、被抽样市场主体签字确认,每款产品的2组样品分别封样,抽样机构应采取防拆封措施。样品全部带回实验室。

四、检验依据

(一)产品标准。

强制性标准:

GB 20413-2006 《过磷酸钙》(适用于201871日前生产的产品)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 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NY 1428-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NY 1106-2010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推荐性标准:

GB/T 2440-2001 《尿素》(适用于201871日前生产的产品)

GB/T 2440-2017 《尿素》(适用于201871日后生产的产品)

GB/T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T 21633-2008 《掺混肥料(BB)》        

GB/T 18877-200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20413-2017 《过磷酸钙》(适用于201871日后生产的产品)

HG/T 4365-2012 《水溶性肥料》

(二)涉及本类产品质量判定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粤市监质监〔2019494号)。

五、主要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的划分指标

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

非强制性

重要项

较重要项

次要项

1

单一养分质量分数

GB/T 150632009

GB/T 21633-2008




2

总养分的质量分数




3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4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

非强制性

重要项

较重要项

次要项

1

单一养分质量分数

GB/T 188772009




2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3

总养分的质量分数




4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5

重金属




3)精制有机肥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

非强制性

重要项

较重要项

次要项

1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NY 5252012




2

总养分的质量分数




3

酸碱度(pH




4

重金属




4)尿素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

非强制性

重要项

较重要项

次要项

1

总氮

GB/T 24402001

GB/T 24402017




5)过磷酸钙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

非强制性

重要项

较重要项

次要项

1

有效磷

GB 204132006

GB/T 204132017




6)水溶肥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

非强制性

重要指标

较重要指标

次要指标

1

总养分的质量分数

HG/T 4365-2012

NY 1107-2010

NY 1428-2010

NY 1106-2010




2

腐殖酸含量




3

pH




4

大量元素含量




5

中量元素含量




6

微量元素含量




7

水不溶物含量




8

重金属




9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六、本细则未明确的监督抽查抽样检验相关技术规范,均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规范》T/GDAQI 020-2020)规定执行。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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