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的通知
关于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海洋与渔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各相关企业:
定于6月15日起,开始接受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2015年省名牌产品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填报初次申报和复审的相关材料。
二、网上申报完成后,请打印一份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包括《申报指南》中“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所列各项材料原件,交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对照审核,确保申报书内附件材料与原件相符。
三、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完成审核并确定申报书附件与原件相符后,在纸质申报书审定意见栏签署“提交材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产品应为单一产品。复审产品中原为系列产品的,要更改为单一产品;不更改为单一产品的,不予复审。
五、复审产品所属的经营主体如果自2015年以来单位名称有过变更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名称变更说明,并附上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于申报截止日前向省名推委办公室提交申报系统单位名称变更申请。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4日。纸质申报书(盖章件一式一份)于2018年8月21日前送达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6房,邮政编码:510500。
七、结果查询:2018年10月可登录广东农业信息网(www.gdagri.gov.cn)通知公告栏、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广东省名牌产品微信号(公众号:gdmpcp)查询申报复审结果。
附件:1.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指导目录
2.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指南
3.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到期复审名单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南方名牌农产品推进中心
2018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020-37288229,技术服务电话:400-033-0890)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指导目录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玉米、薯类等粮食谷物。
2.花生:花生原粒。
3.水果:新鲜水果。
4.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等新鲜蔬菜。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等。
6.剑麻:剑麻纤维、农用剑麻纱、剑麻白棕绳、剑麻地毯、剑麻细纱,其它剑麻制品。
7.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8.南药:原料产品。
9.花卉产品及观赏植物。
二、畜牧业类产品
1.家畜:活畜及其肉产品。
2.家禽:家禽及其肉产品。
3.蛋奶类产品:鲜蛋、鲜奶。
三、海洋与渔业类产品
1.水产苗种。
2.水产品及加工品(包括冷冻品、干制品、鱼糜及鱼糜制品、鱼粉、珍珠类)。
3.船用产品、渔具及渔具材料。
4.其他相关渔业产品。
四、林业类产品
1.木材及木制品:包括木材、细木工板、单板、表面装饰板、木工艺制品、木片、木炭、牙签等,其中也包括竹藤及其加工品。
2.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及其深加工产品、植物芳香油、天然香料、树脂、栲胶、紫胶、木浆、活性炭、松焦油、单宁酸、山苍籽、合成樟脑等。
3.森林食品:包括森林蔬菜(竹笋、蕨菜等)、木本坚果(板栗等)、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肉桂等)及森林饮料、调味料初级加工产品等。
4.林木种苗:包括林木、木本花卉、木本中药材植物等种子、苗木。
5.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农产品加工品
1.粮食类初加工品:大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及其他粮食初加工品。
2.果蔬初加工品:切割蔬菜、蔬菜干品、水果干果、原浆果汁、果仁、坚果等。
3.经济作物类初加工品:甘蔗、药用植物等初加工品。
4.畜禽初加工品。
5.蛋奶初加工品:杀菌奶、灭菌奶、咸蛋、松花蛋等。
6.蜂产品初加工品: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六、农产品投入品
1.农药:包括各种农用药物的原药、粉剂、乳油、水剂、悬浮剂、颗粒剂等。
2.肥料:包括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保水剂、中量、微量元素肥料、氮肥、磷肥。
3.种子种苗:粮食作物(水稻、玉米、番薯、马铃薯、木薯等)、油料作物(花生、大豆等)、蔬菜作物、果树作物(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花卉、烟草、草类、绿肥、食用菌、麻类、茶树、桑树、糖料、中草药等种子种苗。
4.牧草:牧草种子及种材、青贮饲料、干草、草粉(颗粒、块)。
5.饲料及添加剂。
6.兽药:兽用中草药及中西结合类药物、兽用化学类与抗生素类药物、兽用生物制品、饲料药物添加剂。
7.畜禽类种苗。
8.现代农业装备产品:种植机械、养殖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
附件2:
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指南
一、申报产品是在《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指导目录》指定范围内。
二、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三、申报程序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单位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
2.申报。各单位登陆系统后,即可通过网络在截至日期前填报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分为初评申报和复审申报,未评为名牌产品的进行初评申报,2015年获得名牌产品的进行复审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供纸质申报书一份。
3.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网上相关内容填写说明
1.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根据申报产品的执行标准确定,要求提供省级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近三年(2017年必须提供)的检测报告。
2.产品认证:产品通过认证的情况。
3.质量管理认证:企业通过ISO系列、GAP、GMP、HACCP等质量管理认证情况。
4.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机构、检测机构、人员质量管理培训与制度建设。
5.溯源方式:生产档案完备程度、溯源技术手段、溯源标识应用情况等实现程度。
6.售后服务:售后跟踪服务情况。
7.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企业发展的科学技术水平。
8.产品科技含量:申报产品的科学技术实力。
9.产品地方特色:指该产品所包含的传统元素,地域经济特征。
10.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产品在市场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较的特征。
11.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近几年企业每年用于科研与开发的经费投入情况。
12.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拥有除商标权以外的新产品技术、发明、工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包装等方面的知识产权。
五、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1至12项为必传项,13至16项为选传项)
1.《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前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4.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生产执行标准文件。
6.注册商标Logo图片。
7.注册商标证书。
8.产品规格实物图片。
9.省级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按照申报产品执行标准出具近三年(2017年必须提供)的申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0.生产环境、生产场地图片。
11.溯源方式证明材料。
12.企业质量控制和管理文书。
13.企业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14.产品获得认证、专利、成果、表彰证明材料。
15.产品主要成分指标表。
1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纸质申报书的制作要求
1.纸质申报书是网上申报资料的纸质化保存形式,在网上填报完成并成功提交后,下载系统生成的PDF文件打印装订,统一使用A4纸规格。申报书附件资料,是“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所列各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2.纸质申报书打印清晰,附件资料清晰完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网上填报资料与纸质申报书内容必须一致。